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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要点

2022-02-25 18:37     来源:厅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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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好艺术创作和传播推广。制定实施《“广西有戏”品牌战略行动计划》,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这一主题主线,紧盯抓创作、出精品、出人才这一核心任务,努力推动广西艺术登高原攀高峰。抓好艺术精品创作生产,集中力量对彩调剧《新刘三姐》进行打磨提升,重点抓好《小木匠的钢琴梦》《第一村委会》《龙脊有个金牛寨》等作品的创作排演工作。加强艺术创作的选题管理和统筹指导,抓好新周期艺术创作的选题规划,建好广西舞台艺术创作题材资料库。加强评论阵地建设,开展评论实践,发挥好评论对创作的促进作用。抓好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十百千”育才工程,逐步培养100名左右的青年艺术骨干人才,夯实广西艺术人才基本盘。举办第六届广西青年舞蹈演员比赛、第一届广西声乐青年演员比赛、第一届广西器乐青年演员比赛。推进“广西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筹建工作。加强文艺院团指导管理,持续推进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创新的工作任务,提升院团专业化水平。

2.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115个公共图书馆、124个文化馆和11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向群众免费开放,开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古籍保护工作,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汽车旅游营地、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更新《广西旅游导览图(2022年版)》。持续打造“走读广西”“文兴广西”等文旅融合公共服务活动品牌,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清廉广西”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遴选和宣传推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为抓手,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创新打造一批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重点组织“5·23全民艺术普及月”“四季合唱音乐会”和“踏歌起舞新时代”广场舞展演等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办好第十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健全志愿服务网络,推进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推进靖江王陵、合浦汉墓群与汉城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荐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公布广西考古遗址公园。加快推进桂林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继续加强世界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灵渠、三江侗族村寨保护和申遗工作,召开2022年海丝保护和联合申遗城市联盟联席会议。深入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实施桂林石刻、武宣郭氏庄园等一批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和展示利用项目。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和文物保护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组织开展第八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认定工作,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加强文物考古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动建设广西考古标本库房,合作共建“华南边疆考古研究中心”。配合做好重大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及文物保护工作。组织申报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

4.深化博物馆改革发展。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方案》,加强博物馆免费开放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博物馆展陈质量,丰富博物馆文化产品供给,发挥博物馆文化阵地作用,突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2022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广西主会场活动。建成开放广西博物馆,推动广西自然博物馆新馆迁建、广西民族博物馆扩容改建。加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的博物馆建设的指导力度,按照国家二、三级博物馆标准推动县级博物馆创建工作。加强非国有博物馆备案工作,引导非国有博物馆规范经营管理。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和预防性、数字化保护项目评审及验收管理办法》。

5.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启动第二批全区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协同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支持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一期)红色基因库项目试点建设。实施一批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展示利用、“三防”工程、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等项目。编制《左右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开展广西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广西红色文化“五进”宣讲活动。持续推进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遴选一批广西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对象。举办2022年全区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

6.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水平。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以及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完善退出机制,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加强非遗档案数字化建设,探索建立广西非遗档案数据库和动态管理平台。出版《广西民歌选萃》《广西非遗图典》等书籍。实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传统工艺工作站申报工作。开展“广西美味”大家评(线上)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广西非遗形象体验店、非遗美食体验店、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和非遗旅游线路。建设一批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非遗小镇等非遗保护和展示平台。重点推进贺州黄姚非遗小镇、江南金砖茶城非遗小镇建设。全力推进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国家验收。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桂风壮韵浓”等非遗展示活动,举办“广西有礼”广西旅游商品大赛以及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广西主场城市(崇左)非遗宣传展示暨2022年广西非遗购物节活动。策划制作《匠心力量·桂在传承》微综艺节目,打响“壮美广西·多彩非遗”品牌。推动成立广西非遗保护发展协会。

7.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好线上线下招商引资活动。强化金融支持,争取“桂惠贷”政策支持,助力文旅企业纾困解难。推进广西文旅产业发展基金投资运作。修订文旅产业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调度推动、协调服务等纵横向推进工作机制。举办2022年全区文旅产业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与开竣工仪式暨文旅产业重大项目现场推进会,2022年全区文旅产业重大项目完成计划投资260亿元。深化产业融合发展。发挥“老、少、边、山、海、寿”特色资源,完善厅市共建、厅校共建、银企合作等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文化旅游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8.推进全域旅游升级发展。编制实施《广西建设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提升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推荐工作。开展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评定、复核工作。举办“旅游赋能 乡约广西”2022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活动和广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培训班。推进实施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建设,有序推进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

9.推进旅游景区提质升级。印发实施《世界级国家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推动漓江景区、遇龙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质升级。开展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度假区创建工作,重点推进三江程阳八寨、黄姚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北海银滩、大新明仕田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积极培育湘江战役红色文化旅游景区、宁明花山岩画、龙胜龙脊梯田、平南北帝山等景区;积极推进防城港江山半岛、钦州三娘湾、桂平大藤峡、玉林大容山、金秀山水瑶城等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现有旅游景区创新旅游业态和产品供给,更新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传统景区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发展。强化动态管理,严格开展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文化旅游品牌的评定、复核工作。

10.提升旅游住宿品质。组织开展四、五星级旅游饭店创建评定,聘任新一届省级星评员,开展2022年度广西星级旅游饭店复核工作。评定首批“山水主题酒店”。积极推进北海高星级酒店群建设。修订《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宣贯工作,促进旅游民宿规范发展;开展等级旅游民宿的创建评定工作,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民宿。举办2022全区旅游民宿大会、2022年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

11.提升文化产业质量效益。建设文化产业信息管理平台。实施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梯度培育计划,修订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化“双创”示范企业及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基地、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举办广西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广西动漫大赛。建立广西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信息名录,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单位。建立广西文创产品交易平台,开展优秀文创产品营销,打造首个“广西有礼”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基地。

12.加强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丰富“一键游广西”功能,进一步完善“一云一池三平台”,实现自治区平台与市、县平台的数据互通,提升智慧服务、智慧营销和智慧监管水平。全力推进数字政务平台建设,按标准开展数据治理,为全区文化旅游部门提供政务数据服务。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人文交流平台建设。深入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指导创新广西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加大对全区舞台设备标准化管理。举办第14届“红铜鼓”中国——东盟艺术教育成果展演活动。

13.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持续打造“桂林山水”“长寿广西”“壮美边关”“浪漫北部湾”“壮族三月三”“刘三姐文化”六大品牌,推出一批精品线路,做强“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文旅大品牌。继续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利用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推介活动。高质量建设文化旅游新闻宣传主阵地,形成新媒体矩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智慧营销推广。深耕区内和大湾区两大主要市场,组织和指导各级文旅行政部门和文旅企业赴重要客源地城市开展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广西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推介活动。办好广西综艺旅游频道品牌栏目。举办中国旅游文化周启动仪式、“5·19”中国旅游日活动。召开2022年两广城市文化旅游合作联席会议,推动两广35个城市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助力粤桂画廊品牌建设。

14.强化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创新举办第17届中国——东盟文化论坛、2022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与柏林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年度对口合作,持续推进“云·游广西”活动。做好中国——摩洛哥旅游文化交流年、中国——沙特数字文化年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壮族三月三走进港澳”系列活动。推进文化和旅游部与自治区政府继续省部共建河内中国文化中心,探索广西与RCEP框架内国家建立旅游合作联盟。完善境外自媒体宣传矩阵,提升国际传播力和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吸引力。

15.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打好稳消费拓市场攻坚战。积极推进南宁、桂林、玉林、北海、贵港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深入开展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荐申报工作,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评定一批自治区夜间特色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丰富和提升南宁三街两巷、柳州市窑埠古镇、桂林东西巷、梧州骑楼城、北海老街、钦州老街等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的业态,推出一批业态多元、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优质项目和产品,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模持续扩大。举办2022年全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夜市活动。持续开展“壮族三月三·相约游广西”“广西人游广西” “冬游广西”主题宣传推广活动,适时推出一批适合“双周”经济的微旅游、亲子游、研学游、乡村游、夜游线路和攻略。强化假日文化旅游服务保障和市场供给,确保假日文化旅游安全有序、繁荣发展假日经济。支持各地市举办特色文化旅游节庆活动。鼓励和支持文旅企业开展宣传营销活动,推出面向全国游客的优惠措施,促进旅游业复苏与发展,提振文旅消费市场。

16.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落实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和执法标志工作。印发实施《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依法依规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加大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执法整治,推进文化娱乐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加大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诉转案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持续组织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不断规范文化和旅游秩序。做好文化和旅游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置工作。扎实开展文明旅游宣教工作,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切实加强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全区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边境三市完成国际健康驿站建设,指导各地做好集中隔离点储备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善涉文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演练,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

17.推动文化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召开2022年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乡村振兴工作会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产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开发。高质量发展乡村旅游,编制实施《广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广西文化和旅游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乡村文化旅游振兴指标体系。推进现有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转型升级,打造一批高品质乡村旅游产品。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大力传承提升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进乡村非遗工坊建设,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深化农文旅融合,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等产业融合品牌。开展乡村文化旅游创客创业行动,培育一批乡村旅游致富带头能人。实施“乡村旅游廊道”建设工程。推进全国、全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继续开展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创建“百镇千村”生态旅游品牌。组织开展好乐游广西·乡村旅游嘉年华、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活动,提升乡村旅游知名度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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