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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业务范围: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保障科
负责机关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工作及财务、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会务、公务用车、文件交换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事务发展科
负责厅机关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服务中心及厅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卫科
负责厅机关安全保障及物业服务等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447.85万元,总支出447.8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5.49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资。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5.49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资。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447.85万元,同比增加15.49万元,增长3.5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85万元,同比增加15.49万元,增长3.5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变动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资。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447.85万元,同比增加15.49万元,增长3.58%。其中: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2.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66%,同比增加15.61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资。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52%,同比增加2.79万元,增长5.23%;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资。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5.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6%,同比增加0.76万元,增长5.29%;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资。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6%,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5.29%,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资。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47.8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0.38万元,增长4.76%;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增资;二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制的要求将以往年度在项目支出中编列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4.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制的要求将以往年度在项目支出中编列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8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减少0.21万元,减少4.04%,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3.00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6.5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3.00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6.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18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51.82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13.09%,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制的要求将以往年度在项目支出中编列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如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办公用房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40万元。主要采购车辆加油服务、财产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报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详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详见附件)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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