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电话:0771—5529019 办公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金湖南路24号
- 网站标识码:4500000073 ICP备案:桂ICP备19003777号 桂公网安备:45010302001829号 网站维护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的主要职责:承担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职贵,开展公益性展演,同时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内设7个部门,具体是:1.行政管理部:负责自治区戏剧院内部行政管理工作;2.艺术创作部:负责自治区戏剧院的艺术创作、人员培训、舞美、策划、宣传等综合业务管理工作;3.壮剧艺术部:负责壮剧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以及壮剧剧种文化挖掘、传承、保护;4.桂剧艺术部:负责桂剧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以及桂剧剧种文化挖掘、传承、保护;5. 彩调剧艺术部:负责彩调剧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以及彩调剧剧种文化挖掘、传承、保护;6. 京剧艺术部:负责京剧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以及京剧剧种文化挖掘、传承、保护;7.离退休工作部:负责自治区戏剧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核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6名,核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3名。人员编制结构比例为:管理人员比例不超过30%,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后勤服务人员比例不超过10%。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0336.93万元,同比增加4028.73万元,增长63.86%。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848.03万元,同比增加4344.23万元,增长78.93%;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60万元,同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428万元,同比减少316万元,下降42.47%;
5.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同比无变化。
收入增减原因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及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长;
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安排在其他收入,后改为申请财政拨款,2023年直接纳入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0336.9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759.4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70%,同比增加120.91万元,增长4.58%;项目支出7577.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3%,同比增加3907.82万元,增长106.4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14.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95%,比上年5840.67万元增加3974.1万元,增长68.04%;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9%,比上年258.54万元增加29.61万元,增长11.45%;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6%,比上年79.72万元增加9.31万元,增长11.68%;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4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比上年129.27万元增加15.11万元,增长11.69%。
支出增加原因说明: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及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59.4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70%,同比增加120.91万元,增长4.58%;
支出增加原因说明: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577.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3%,同比增加3907.82万元,增长106.49%。
支出增长原因说明:根据事业单位业务生产发展实际情况,获得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多。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0336.93万元,同比增加4028.73万元,增长63.86%。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848.03万元,同比增加4344.23万元,增长78.93%;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60万元,同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428万元,同比减少316万元,下降42.47%;
5.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同比无变化。
收入增减原因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及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长;
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安排在其他收入,后改为申请财政拨款,2023年直接纳入财政拨款。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0336.9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759.4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70%,同比增加120.91万元,增长4.58%;项目支出7577.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3%,同比增加3907.82万元,增长106.4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14.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95%,比上年5840.67万元增加3974.1万元,增长68.04%;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9%,比上年258.54万元增加29.61万元,增长11.45%;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6%,比上年79.72万元增加9.31万元,增长11.68%;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4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比上年129.27万元增加15.11万元,增长11.69%。
支出增加原因说明: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及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59.4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70%,同比增加120.91万元,增长4.58%;
支出增加原因说明: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577.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3.3%,同比增加3907.82万元,增长106.49%。
支出增长原因说明:根据事业单位业务生产发展实际情况,获得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多。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848.03万元,同比增加4344.23万元,增长78.93%;其中:经费拨款9848.03万元,同比增加4344.23万元,增长78.93%;
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且将2023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并安排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84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8%,比上年2014.15万元,增加436.41万元,增长21.67%;项目支出739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比上年3489.65万元增加3907.82万元,增长111.9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2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68%,比上年5122.45万元增长4299.67元,增长83.94%;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比上年172.36万元增加20.14万元,增长11.68%;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比上年79.72万元增加9.31万元,增长11.68%;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4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7%,比上年129.27万元增加15.11万元,增长11.69%。
支出增加原因说明:一是根据事业单位业务生产发展实际情况,获得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多。二是其他类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且将2023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并安排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450.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8%,比上年2014.15万元,增加436.41万元,增长21.67%;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37.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82%,比上年1466.15万元增加171.32万元,增长11.69%。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65.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93%,比上年366.93万元减少1.15万元,减少0.31%。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7.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25%,比上年181.07万元增加266.24万元,增长147.04%。
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随人员增加提高;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将2023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并安排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39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比上年3489.65万元增加3907.82万元,增长111.98%。
支出增加原因说明:根据事业单位业务生产发展实际情况,获得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848.03万元,同比增加4344.23万元,增长78.93%;其中:经费拨款9848.03万元,同比增加4344.23万元,增长78.93%;
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且将2023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并安排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84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8%,比上年2014.15万元,增加436.41万元,增长21.67%;项目支出739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比上年3489.65万元增加3907.82万元,增长111.9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2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68%,比上年5122.45万元增长4299.67元,增长83.94%;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比上年172.36万元增加20.14万元,增长11.68%;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8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比上年79.72万元增加9.31万元,增长11.68%;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4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7%,比上年129.27万元增加15.11万元,增长11.69%。
支出增加原因说明:一是根据事业单位业务生产发展实际情况,获得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多。二是其他类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经费、绩效工资经费、五险一金经费等随人员增加提高;且将2023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并安排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450.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8%,比上年2014.15万元,增加436.41万元,增长21.67%;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37.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82%,比上年1466.15万元增加171.32万元,增长11.69%。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65.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93%,比上年366.93万元减少1.15万元,减少0.31%。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7.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25%,比上年181.07万元增加266.24万元,增长147.04%。
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随人员增加提高;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将2023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并安排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39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4%,比上年3489.65万元增加3907.82万元,增长111.98%。
支出增加原因说明:根据事业单位业务生产发展实际情况,获得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2450.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8%,比上年2014.15万元,增加436.41万元,增长21.67%;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37.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82%,比上年1466.15万元增加171.32万元,增长11.69%。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65.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93%,比上年366.93万元减少1.15万元,减少0.31%。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7.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25%,比上年181.07万元增加266.24万元,增长147.04%。
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随人员增加提高;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将2023年离退休一次性生活补贴由每年向财政追加的方式改为纳入部门预,并安排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44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3.18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主要用于日常工作需要接待及与相关文艺院团进行交流工作等任务的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日常执行公务开支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年审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365.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公用经费。如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办公用房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186.07万元,比上年1133.77万元,同比增加4052.3万元,增长357.42%;
其中:部门集中采购596.78万元,比上年1078.33万元万元,同比减少481.55万元,下降44.66%;部门分散采购货物类1953.22万元,比上年50万元,同比减加1903.22万元,增长3806.44%;工程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45万元,同比减少45万元,下降100%;服务类2636.07万元,比上年1038.77万元,同比增加1596.3万元,增长153.67%。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新增“三项”资产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2辆公务用车。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广西戏剧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有16个项目按要求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项目预算经费7567.47万元,分别是:
1.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投入1563.20万元,用于根据人社厅工资审批表、绩效发放制度按月、按季度、年度分别发放251人基础绩效工资、奖励绩效工资、以及缴纳绩效工资部门的各类保险。在职职工的基础绩效每月15号左右随基本工资一同发放;奖励绩效工资每季度末发放,年内共发放4次。同时每月按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广西戏剧院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为1076.8万元;人均经费标准为42900.44元/人/年,绩效工资项目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保障民生,稳定就业岗位数量,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开展和成果的取得。在职职工满意度不低于85%。
2.舞台设备添置及排练场维修经费,投入77.77万元,用于购置灯光、影响设备50万元,维修排练场27.77万元,壮剧、桂剧、彩调剧各团的排练场日常维修,排练场是非遗传承人帮、传、带演员练习及演出的场所,为保证各团排练场能为演员们提供良好的排练和演出条件,有必要对各团排练场的原有装修进行相应的维护维修,为非遗传承、日常排练、“周末有戏”演出节目、剧目的排练及其他重大演出提供良好的环境及设备保障。排练场使用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3.广西戏剧院戏曲进校园活动经费(教育厅切块),投入20万元用于2023年内完成“壮剧音乐教材”音乐选曲、改编编制、制作曲谱,编制完成“壮剧音乐教材”初稿提交教育厅审核。达到从娃娃抓起,发现、培养新生代的戏曲青年演员,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效益,试学试唱学生满意度不低于85%。
4.广西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配套专项经费,投入900万元用于2023年完成开展剧目创排3个并完成首演,引领观众获得欣赏到思想性和艺术性双兼的艺术作品,形成广西戏剧院艺术创作规律,打造精品节目,创作更贴切本土特色文化的力作,展示广西艺术文化魅力。进一步扩大了广西传统戏曲艺术的社会影响,创排达到省一级院团创作水平,争取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全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奖项、参加区内区外汇演、展演。创排的剧目传播正能量主题;让更多的观众感受革命前辈的精神和情怀、感受中国农村建设和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感受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伟大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广西戏剧院创排宗旨: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高质量高标准引领观众获得欣赏到思想性和艺术性双兼的艺术作品,形成广西戏剧艺术创作规律。新创剧目演出后观众满意度不低于90%。
5.惠民公益性演出和驻场演出经费,投入300万元开展150场惠民演出,坚持以广西戏剧院优秀传统剧目、经典剧目、优秀综合节目等舞台艺术精品作为惠民演出核心内容。演出队伍保障为人数不少于20人的精品小分队,各小分队至少一名一级演员,演出时长不少于1小时,演出内容与上年相比有超过50%的节目变更,演出品质必须达到省级院团应有水准。2023年完成惠民演出总场次150场,其中末有戏60场,进村屯、进校园、进社区、企业、军营等下基层演出90场。文化惠民工程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的享受到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的红利,能够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升群众幸福,切实做好演出宣传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自觉、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文化发展成果。观看演出满意度不低于85%。
6.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投入6.5万元用于发放13个自治区级传承人传承经费5000元/人/年,传承人开展剧目复排、人才培养等基本达到预期效果,按时发放传承人费用。按时发放费用,保证传承人完成工作,推动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曲艺术项目的传承、保护与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广西传统戏曲艺术的社会影响。受传承人满意度不低于95%。
7.广西戏剧院节假日演出剧场运营费等经费。投入36万元用于配合广西戏剧院“民族戏苑 周末有戏”2023年驻场演出时段完成小剧场宣传服务工作,配合完成至少50场驻场演出新媒体宣传推广,阅读量达到5万人次。推广传统戏曲文化,深化戏剧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好演出宣传工作,持续巩固发展戏剧院品牌影响力。观看公众号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5%。
8.广西戏剧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经费,投入244万元,其中4万元用于发放2个国家级传承人传承经费20000元/人/年,240万元用于开展壮剧、桂剧、彩调剧三个非遗剧种剧目资料收集整理数字化,完成18部剧目数字化收集整理;复排传承壮剧小戏2个、桂剧小戏3个、彩调剧小戏3个,达到剧场演出水平;组织演员整训、参加比赛,进行展演活动15场,提高演员业务水平,培养后备人才;举办非遗展览24场,制作代表性项目宣传片3个,开展普及教育活动,提高非遗普及率和观众认知度。非遗活动开展对传统桂剧、彩调剧开展抢救性记录,以文字、图片、视频、多媒体等方式对桂剧、彩调剧艺术进行保存、建档,进一步完善桂剧的静态保护。复排传统桂剧剧目,提高各层次人员的桂剧表演水平,以培训和以演代训的传承方式,实现桂剧老艺术家、老艺人与青年演员之间传、帮、带的活态传承。举办非遗展览,制作代表性项目宣传片,开展普及教育活动,提高非遗普及率和观众认知度。被传承人、观众满意度不低于95%。
9.承办第九届广西戏曲青年演员比赛经费,投入80万元,用于承办2023年第九广西青年戏曲演员比赛其中包括:开幕式、闭幕式、竞赛6场赛事,将展示广西的优秀传统剧优秀青年演员、同时展示广西文化新形象、传播桂风壮韵的舞台艺术精品。活动能够满足老百姓基本文化需求,进而提升老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同时更好地宣传广西地方戏曲文化,观众人数达到平均每场500人次以上,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及经费预算合规合理使用经费,切实做好赛事宣传工作,弘扬社会正能量,自觉、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文化发展成果,最终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赛事项目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效果。项目执行过程中,观众人数平均每场500人以上、观众满意度80%以上。
10.广西地方戏曲艺术壮剧、桂剧、彩调剧表演人才提升经费,投入20万元,用于实施广西地方戏曲艺术表演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为广西戏剧院桂剧、壮剧、彩调剧各10名地方戏曲优秀演员各配备1名表演艺术家予以“一对一”指导,采取专家讲解、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实地教学训练。巩固提高本院地方戏曲演员的表演技能,为演员在今后的表演中更好地刻画人物打下坚实基础。邀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对优秀表演人才进行授课,培训各项费用的开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培养人才费用到实处,被培训人员满意度95%上。
11.广西戏曲艺术表演人才培基计划,投入150万元,与外省戏曲专业院校联合培养戏曲艺术表演人才80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与合作院校签订协议,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实施管理方法。合作院校教学管理按照协议内容,开展招生宣传、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安排师资实施。同时,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纪律管理。2023年8月前招收广西区内学生80名,招生年龄为11—13岁,学生于2023年9月入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戏曲艺术、加强戏曲人才培养的指示。联合办学进一步深化院团和学校合作产教融合和时代责任担当,体现了对广西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重视。联合办学培养戏曲后备人才,对保护广西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广西的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合作院校、入学学生、相关单位与个人等满意度达90%。
12.广西民族剧院年度运营经费,投入400万元,用于广西民族剧院正常运行,聘请固定物业安保、保洁、售票员、场务、高压电工、工程维护人员等经费,使剧场正常运转,用于开展广西戏剧院全年周末有戏惠民演出,创排剧目演出等各项活动,进入剧场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13.广西民族剧院文化旅游发展重大活动等项目经费,投入1060万元,根据相关文件参加国家级重大比赛力争获奖,高质量举办相关活动,2022一2023年参加、举办文旅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等重大项目4项,4项活动演出活动共计不少于40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筑牢广西地方戏剧发展根基,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参加活动相关院团人员及观看演出的观众满意度高于90%。
14.广西民族剧院设备购置经费,投入2500万元,用于购置广西民族剧院票务系统、安检系统、录音设备、灯光音响设备、化妆台、化妆镜、椅子、贵宾室沙发等家具、配套完善剧场内部所需设施设备,保证剧场的投入使用,保证日常演出活动的开展。广西民族剧院是一座提供专业戏曲剧目演出以及相关配套功能服务的甲等中型剧院,包含2个剧场1,400个观众座位。项目占地约16亩,主建筑占地8.04亩,其余为绿化和消防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9,218.31平方米,主要功能用房有:前厅627.46平方米、休息厅394.53平方米、观众厅925.5平方米、舞台854.25平方米、非遗交流体验厅(非遗剧场)807.54平方米、化妆间260.89平方米、换装间200.12平方米、排练场地1,772.68平方米、半室外活动空间、走廊/走道、楼梯/电梯、卫生间/淋浴间等其他公共空间3,292.91平方米、售票室、服务室、接待室、音灯光控制、服装存放、道具存放乐器存放、布景间、舞台设备机房、乐池基坑等各类辅助功能用房4,685.77平方米。广西民族剧院建成后为了高质量的呈现戏曲剧目专业艺术表演,需安排经费用于增补基本建设阶段尚有未配置的舞台专用设备。进入剧场的观众满意率不低于80%。
15.用非税收入安排的定额标准外支出,投入120万元,完成绩效工资自筹部分的发放、根据物业费发放文件等按时发放单位在职人员公益二类单位在职人员物业补贴等。及弥补事业生产发展所需定额标准外支出。
16.出国经费,投入50万元,用于外事演出,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总表(详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总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见附件)
九、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