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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26 18: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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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创作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内设行政办公室、戏剧曲艺部、音乐舞蹈部、艺术策划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315.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15.4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11.15万元,增长614.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2.3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1.95万元,下降15.2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艺术创作项目财政预算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4.1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14.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增加广西艺术基金项目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8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转入名家工作室经费79.00万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转入音乐名家工作室经费10.0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29万元,下降99.7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艺术创作项目支出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315.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26.5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602.86万元,增长577.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5.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4.74万元,下降21.3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艺术创作项目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7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预算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5.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

5.其他支出3714.1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艺术基金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14.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增加广西艺术基金项目预算。

6.结余分配89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转入名家工作室经费79.00万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转入音乐名家工作室经费10.0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3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1.95万元,下降15.22%。其中:基本支出470万元,项目支出42.3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8.43万元,支出决算为51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2%。

(一)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年初预算为421.44万元,支出决算为38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减绩效工资总量年初预算指标,财政厅收回。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单位公用经费和艺术创作项目经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82万元,支出决算为4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四)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1.65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五)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5.11万元,支出决算为3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9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减绩效工资总量年初预算指标,财政厅收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没有会议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转退休1人,退休费预算年中追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14.1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14.1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14.1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4.10万元。

(一)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4.1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广西艺术基金项目没有及时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财政追加。主要用于广西艺术基金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 %,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艺术创作活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原因是本年度艺术创作活动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艺术创作采风、研讨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创作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1万元,平均每辆2.7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48.43万元,执行数4315.5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548.43万元,执行数512.36万元,执行率93.42%,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3714.1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艺术基金项目支出,全面完成了广西艺术基金项目的年度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2024年度项目5个,项目支出总额3756.4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出3756.4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767.8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广西艺术基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之间还存在一定的沟通交流问题,绩效指标设置存在不太合理问题;二是艺术创作项目在绩效指标的设置上,还存在不太合理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广西艺术基金项目业务部门骨干和资金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多沟通交流,合理设置绩效指标;二是加强艺术创作项目绩效指标量化管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艺术研讨、培训、采风、观摩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37万元,执行数为27.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小戏小品创作2个,业务人员培训1次,组织观摩活动2次,组织研讨活动2次,组织采风活动2次;二是创作作品验收率100%;三是创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四是创作费用成本小于27.37万元;五是观众满意度90%以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不太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指标量化管理,推进项目绩效考评规范化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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