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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下设二层公益性二类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职责,开展公益性展演,同时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7个部门,具体是:1.行政管理部:负责自治区戏剧院内部行政管理工作;2.艺术创作部:负责自治区戏剧院的艺术创作、人员培训、舞美、策划、宣传等综合业务管理工作;3.壮剧艺术部:负责壮剧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以及壮剧剧种文化挖掘、传承、保护;4.桂剧艺术部:负责桂剧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以及桂剧剧种文化挖掘、传承、保护;5. 彩调剧艺术部:负责彩调剧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以及彩调剧剧种文化挖掘、传承、保护;6. 京剧艺术部:负责京剧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以及京剧剧种文化挖掘、传承、保护;7.离退休工作部:负责自治区戏剧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533.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33.1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2.19万元,下降11.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79.8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95.23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追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3〕4号广西民族剧院48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部门预算》桂财教函〔2023〕205号6.5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调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人员经费》桂财教函〔2023〕312号56.46万元、《广西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和追加2023年度区直教科文口单位预算指标》桂财教函〔2023〕164号211.2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调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抚恤金及部门预算经费》桂财教函〔2023〕182号152.81万元;收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教科文口区直有关部门2022年结转结余指标》桂财教函〔2023〕14号219.12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2023年“三公两费”预算指标的函》桂财教函〔2023〕299号3.32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回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结转资金》桂财建函〔2023〕126号3,294.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71.4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7.49万元,增长413.3 %,主要原因是演出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581.7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5.56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获得其他上级部门给予的收入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69.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497.39万元增加571.91万元,增长38.19%,主要原因是年末收到第二年开展的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湘江故事、广西艺术基金出人才出精品出项目补助经费、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经费等。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65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650.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41.36万元,增长26.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77.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13.9万元,增长29.35%,主要原因是获得财政拨款新增广西民族剧院文化旅游发展重大项目经费1060万元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发放抚恤金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9.65万元,下降18.46%,主要原因是2023年抚恤金支出比上年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89.2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是2023年随着人员人数增加及工资基数提升而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31.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51.9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11.64万元,下降63.61%,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回广西民族剧院预算基建项目经费。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5.3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08.81万元,下降20.65%。其中:基本支出2,737.57万元,项目支出7,247.7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36.93万元,支出决算为9,98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9,814.77万元,支出决算为9,4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差异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88.75万元,支出决算为35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差异原因:随着人员人数变动,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9.03万元,支出决算为8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差异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3%。差异原因:随着人员人数变动,支出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0.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7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37.47万元的102.13%。差异原因为新进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及正常晋升套档工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65.78的72.76%。差异原因为按统一要求以节俭为原则开支三公经费及两费等,均有指标结余收回。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7.31万元的178.63%,差异原因为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按规定工资提升的追加经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戏剧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戏剧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戏剧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1%,比上年增加0.41万元,增长14.5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5%,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6.45%。原因是2023年使用公务用车数量较2022年少,加油及维修损耗等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戏剧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32万元 ,平均每辆1.1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1%, 比上年增加0.57万元,增长173.24%,原因是与全国内院团交流次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共54次,其中:乌鲁木齐市文化局1次4人、接待京剧《将军道》专家1次8人、接待中国戏曲学院专家1次15人,接待太原市晋剧艺术中心1次13人,接待国家艺术基金专家1次11人,接待壮剧《第一村委会》专家1次3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9.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43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9.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0.1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68.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老干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组织对“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等18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7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整体自评结果相对优秀。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88.9%;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1.2 %;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中央资金支出进度相对较慢;二是涉及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进度低于预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由于中央资金涉及支出要求较多,今后将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提前布局,做足功课,严格根据项目时间安排表推进;二是提前做好财政投资评审所需材料,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根据项目时间安排表推进。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民族剧院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78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1845.18万元,完成预算的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确定了项目支出方案;二是完成了运营管理系统、剧院专用家具用具、办公设备购置、LED屏幕购置、录音设备、音响设备、灯光设备等设备购置。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自治区财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对上述采购的设备预算进行审核,由于审核时间较长影响项目后续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做好财政投资评审所需材料,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根据项目时间安排表推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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