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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部门决算

2024-10-18 21:14     来源:厅财务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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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前身为1951年成立的广西省戏曲改进委员会和1985年成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研究所。2001年改为现名。负责民族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发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学术研究、考察等工作。此外,还负责承担广西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具体工作。承担了 “山水实景演出研究”“民族文化精品走东盟平台建设研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的广西模式”“广西壮锦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生态位视域下的广西侗族地区戏剧艺术生态研究”“广西壮族民间多元信仰体系之仪式音乐研究”等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广西特色乐器制作工艺人才培养》。出版《广西戏曲史散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文化发展研究》《广西特色文化丛书》《广西地方特色文化专项调研报告》《广西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等一批专著,作了歌曲《赶圩归来啊哩哩》、动漫音乐剧《跟斗小子》等一批民族艺术精品。主办公开发行期刊《民族艺术》《歌海》,其中《民族艺术》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在艺术学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收藏有广西各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曲等一批艺术档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内设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文化遗产研究部、民族艺术研究部、文化产业研究部、公共文化研究部、民族艺术编辑部、歌海编辑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540.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8.9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0.69万元,下降6.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0.0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20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部分的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追加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款项。

4.事业收入5.0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81万元,下降48.59%,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开出版刊物的网络下载版权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60.8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30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民族艺术》获广西期刊“优秀栏目”入围奖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

8.上年结转和结余411.9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5.98万元,下降20.46%,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逐年消化非财政结转结余,盘活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540.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58.5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0.69万元,下降6.1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56.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转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6.90万元,下降13.7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同时两位离休人员去世导致离休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抚恤金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8.89万元,增长36.97%,主要原因是追加离休人员的抚恤金导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7.1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是人员缴纳医保的基数减少导致费用下降。

4.住房保障支出60.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25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人员缴纳公积金的基数减少导致费用下降。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万元,包括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支出等。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追加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款项。

6.年末结转和结余382.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63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逐年消化非财政结转结余,盘活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0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1.91%。其中:基本支出959.39万元,项目支出80.6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2%。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55.49万元,支出决算为76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8%。差异原因:追加美丽广西振兴乡村项目导致超额完成。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0.6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8%。差异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两位离休干部抚恤金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7.19万元,支出决算为3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0.30万元,支出决算为6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9.3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6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4%,差异原因为追加绩效工资导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5%,差异原因是根据财政厅要求,对三公两费进行了压缩。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1%,差异原因是追加了抚恤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原因:自治区财政厅追加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款项。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2%,比上年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按要求进行大型维修保养支出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9%,比上年增加0.8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按要求进行大型维修保养支出增多。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44万元,平均每辆2.4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为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党群活动所需;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20.72万元,执行数103.6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今年顺利出版《民族艺术》及《歌海》两本杂志,期刊出版质量良好,经济效益收入达到预期。派驻驻村书记一名,对乡村振兴工作影响显著。按时缴纳残保金,保障残疾人利益。举办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培训班,提高我区各单位申报项目成功率,推动我区各项艺术事业的发展。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103.6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103.6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5.6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2.98%;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7.02%;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准确;二是业务处室效率过低导致支出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项目实际内容设置绩效目标;二是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及时支出。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自评得分为86.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5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十次以上高质量论文稿件约稿;二是参加两次高质量学术论坛会议;三是完成发表十篇以上高质量学术文章。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项目资金为年中追加,指标到位时间较晚,所以出版精选论文集招投标时间延后导致年前没有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沟通,按时完成预设绩效目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经费”等6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如项目较多,请分别列出各个等级的数量),涉及资金103.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六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5.83%,2023年度项目总体自评不错,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今年顺利出版《民族艺术》及《歌海》两本杂志,期刊出版质量良好,经济效益收入达到预期。派驻驻村书记一名,对乡村振兴工作影响显著。按时缴纳残保金,保障残疾人利益。举办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培训班,提高我区各单位申报项目成功率,推动我区各项艺术事业的发展。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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