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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8 21:14     来源:厅财务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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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深化改革,不断提高保教水平。结合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及时制定好各类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保教工作。二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发展,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自我保护的技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内设机构设置为:党群部、保教部、行政部和总务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485.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7.5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4.99万元,增长1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8.5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9.57万元,增长34.06%,主要原因是2023年获得政府一般债券项目支持,以及新增业务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保教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进行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39.0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8.14万元,增长48.57%,主要原因是2023年原商铺租赁期已到,经逐层审批重新招投标,租金收入有所增长。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7.4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4.26万元,下降70.05%,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源节流,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较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485.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5.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4.99万元,增长1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392.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3.38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2023年绩效工资总量较2022年有所增长、根据业务需要新增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8.29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金等。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19万元,增长123.33%,主要原因是2023年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以及追加离休人员抚恤金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12.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幼儿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41万元,下降77.17%,主要原因是2023年缴纳幼儿园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调整为教育支出(类)。

4. 住房保障支出(类)21.15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3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本年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本年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8.5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8.24  万元,增长24.3%。其中:基本支出317.05万元,项目支出901.49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6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1%。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因人员变动及绩效工资变动向财政追加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77万元,支出决算为5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人员变动,财政追加抚恤金费用形成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卫生健康100%形成支出,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82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人员变动,财政追加经费形成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5%。差异原因:2023年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经费来源主要是年中追加财政预算拨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68%。差异原因:2023年追加离休人员抚恤金,以及追加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经费来源主要是年中追加财政预算拨款。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未安排此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未安排此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幼儿园业务单一,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124.82万元,执行数1218.5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年中追加调整,较好达到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绩效产出指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映良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901.49万元。均为本单位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01.4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严谨性有待加强;二是自有资金需进一步提前规划,减少调整频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谨设定绩效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对因客观因素确实存在需调整绩效目标的,需及时进行项目调整,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5.14万元,执行数为525.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单位已按相关要求,按时按量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有效保障本单位幼儿学前教育正常运转;二是较好的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并不断引导激励职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三是该项目已为42名在职在编职工发放绩效工资,人均绩效总量已根据人社核定金额发放,大大提高了职工在职稳定率和在职满意度,有效解决了42人社会就业问题。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分配方案有待完善;二是绩效目标设定可再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资金使用更科学化;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设定。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525.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达到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绩效产出指标,有效保障了在职在编人员待遇,使教职工安心投入幼儿教育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映良好。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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