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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8-20 15:33     来源:财务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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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前身为1951年成立的广西省戏曲改进委员会和1985年成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研究所。2001年改为现名。负责民族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发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学术研究、考察等工作。此外,还负责承担广西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具体工作。承担了 “山水实景演出研究”“民族文化精品走东盟平台建设研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的广西模式”“广西壮锦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生态位视域下的广西侗族地区戏剧艺术生态研究”“广西壮族民间多元信仰体系之仪式音乐研究”等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广西特色乐器制作工艺人才培养》。出版《广西戏曲史散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文化发展研究》《广西特色文化丛书》《广西地方特色文化专项调研报告》《广西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等一批专著,创作了歌曲《赶圩归来啊哩哩》、动漫音乐剧《跟斗小子》等一批民族艺术精品。主办公开发行期刊《民族艺术》《歌海》以及《演出》内刊,其中《民族艺术》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在艺术学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收藏有广西各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曲等一批艺术档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内设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文化遗产研究部、民族艺术研究部、文化产业研究部、公共文化研究部、民族艺术编辑部、歌海编辑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641.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3.6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46.92万元,下降11.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0.2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62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工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9.90万元,为事业单位公开出版刊物售卖及刊物网络下载收取版权费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09万元,减少17.43%,主要原因是刊物版权费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53.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8.2万元,下降64.73%,主要原因是课题经费及艺术基金培训项目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直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

8.上年结转和结余517.9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2.45万元,增加18.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进度放缓,结转增加。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641.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29.5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1.52万元,增加3.4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93.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转以及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的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1.39万元,增加3.2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抚恤金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减少6.98万元,减少5.01%,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抚恤金比上年少。

3.卫生健康支出38.97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人员缴纳医保的基数调整,导致缴纳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4.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35万元,增长21.33%,主要原因是人员缴纳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缴纳费用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411.9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5.98万元,下降20.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加大经费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2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62万元,下降4.21%。其中:基本支出900.06万元,项目支出160.15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9.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80.75万元,支出决算为82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差异原因:人员退休导致工资福利无法全部支出以及疫情导致某些项目无法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6.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4%。差异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抚恤金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8.97万元,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3.2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差异原因:上年结转导致支出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0.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差异原因:人员退休导致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按照统一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预算,相应支出减少。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人员退休及追加抚恤金导致支出增加。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1%,比上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减少聚集,接待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比上年减少0.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党群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8万元,平均每辆1.4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1%,比增加0.1万元,原因是完成两次国内公务接待任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接待桂林旅游学院1次2人;接待参加2022年全国地方戏精粹展演开幕式人员1次4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2.1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9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党群活动所需;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5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共组织对“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等1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达到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绩效产出指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反映良好。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0%;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反复原因,无法完成全部的项目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加大前期预算执行力度,统筹协调安排资金使用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调整后预算数为2,698,800元,全年执行数260,258.9元,自评得分95.28分,自评结论为一等。主要产出为出版《演出》《民族艺术》及《歌海》三本杂志,期刊出版质量良好。成效体现为经济效益方面,《民族艺术》和《歌海》全年事业收入9.90万元;社会效益方面,《民族艺术》和《歌海》点击率及下载量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