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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27 18: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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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成立于1995年,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姚立华,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38号。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的违法大案、要案、跨省市案件的查处,负责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批的文化经营单位的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监督、检查全区文化部门审批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的督查、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无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39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70.8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5.56万元,增长14.01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8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5.56 万元,增长14.01 %,主要原因是工资缺口、绩效奖金、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0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12万元,下降19.57 %,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回收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万元。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74.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74.2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7.80万元,增长14.6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2.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15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工资缺口、绩效奖金、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77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7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上交基数上升。

4.住房保障支出20.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3.00万元,增加16.87%,主要原因上交基数上调。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年末结转和结余17.6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36万元,下降29.4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财政厅回收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2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7.80万元,增长14.64%。其中:基本支出294.91万元,项目支出79.3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9.51万元,支出决算为37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8%。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253.25万元,支出决算为27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3.08万元,支出决算为6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0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2.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 %。差异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水平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 %。差异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和会议费未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61%,差异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支出增加。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比上年增减0.26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51万元,平均每辆0.51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比上年减少0.34万元,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次数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接待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开展关于商调协助调取百色起义纪念馆雕塑著作权属证明1次4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9万元,降低7.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3.42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比2020年增加6.88万元,增长337.25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1年不存在预算金额超200万项目,不需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