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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关于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11-02 17:16     来源: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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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采购人)业务稳健发展,有效防控经营中各类法律风险。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2023年至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一)为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对本单位拟出台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三)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本单位对外的重要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对重大的经济合同与项目,应邀参与前期论证、谈判、签约等活动。

(四)本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经费预算

年度经费预算3万元,服务期限两年

四、报名条件

(一)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

(二)律师事务所及所拟指派的律师在我单位拟委托事务方面具有类似经验。

(三)不接受联合体的报价。

五、报名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简介;

(三)拟派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报价书,报价应包含完成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所需的劳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所有费用,且不能超过年度预算总价(加盖公章);

(五)律师事务所服务方案(自拟)。

(四)律师事务所近期类似服务业绩证明;

以上材料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套。

六、报名及比选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11月9日。参加报名的单位需在11月9日下午5点前送达报名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拒收。我单位在接收报名材料的同时当场审核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如报名条件符合上述第四第五点要求的,方可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材料。报名资格不符,拒收报名材料。

(二)比选材料提交的时间截止为2022年11月16日上午10点30分,逾期不受理。参与比选单位可根据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提供的比选格式制作比选文件并将比选文件密封提交至南宁市思贤路38号原文化厅前楼303。比选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比选时间为11月16日上午10点30分。

七、比选及结果公示

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原则上采用综合比选法确定本项目的合作单位,在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推荐合作单位。比选会结束后,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将确定的单位名单公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即使递交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我单位仍将按原定的比选时间召开比选会议,完成比选工作。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南宁市思贤路38号原文化厅前楼303

联系人:农丽娜 电话:0771-3319008 


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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