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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7 17:20     来源:厅财务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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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等。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结港澳台交流活动。组织承办部省(区)共建项目。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区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

(十三)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文化、文物行政事业经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规划、协调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机关和区直单位基本建设。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行政单位1个: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信息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宣传推广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对外交流合作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革命文物处17个职能处室以及离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纪委)。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3个:广西图书馆、广西群众艺术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艺术创作中心、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广西博物馆、广西自然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所、广西非遗保护中心,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医务所、广西艺术学校、广西戏剧院。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91,790.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516.7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84,012.53万元增加7,777.74万元,增长9.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739.8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75,722.2万元增加6,017.61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根据桂财教函〔2023〕242 号财政厅2023年追加消费提质拓展攻坚行动(文旅消费)资金3530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万元,变动100%,主要原因:根据桂财教函〔2023〕235号文件,增加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事业收入763.4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576.51万元增加186.91万元,增长32.42%,主要原因一是广西民族博物馆根据审计要求合并报表项目“一级博物馆配套设施‘南宁市民博匠心神韵百货部(个体户)’项目经费”,事业收入增加;二是广西戏剧院演出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减0万元,变动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990.5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2,374.04增加616.51万元,增长25.97%,主要原因一是广西民族博物馆根据法院判决,于2023年将收到的未合格工程误期赔偿金388.35万元确认为其他收入,款项用于未合格工程整改;二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和广西艺术学校租金收入增加;三是事业单位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674.0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04.04万元增加570万元,增长547.87%,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各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单位运行经费缺口增加。

8.上年结转和结余5,599.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5,235.74万元增加363.71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广西戏剧院年末收到下一年度开展活动的经费,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91,790.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6,643.6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84,012.53万元增加7,777.74万元,增长9.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5,589.7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艺术学校、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2个单位的人员、公用和项目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5,143.36增加446.36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一是幼儿园2023年绩效工资总量增加;二是广西艺术学校学生人数增加,用于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经费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996.17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和直属17个文化事业单位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63,264.64增加11,731.53万元,增长18.54%,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消费提质拓展攻坚行动(文旅消费)资金35300万元,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9.48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公用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3,580.51增加38.97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951.21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和直属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医疗费用。

较2022年度决算数1,009.26减少58.05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调整为教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464.04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和直属单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1,493.52减少29.48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2023年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6.结余分配12.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35.75减少22.95万元,下降64.2%,主要原因是为了加大盘活资金的力度,确保按期完成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相对减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5,133.8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9,475.69减少4,341.83万元,下降45.82%,主要原因是各单位积极推进支出进度,减少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44.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71,511.29万元增加10,632.83万元,增长14.87%。其中:基本支出23,996.09万元,项目支出58,148.0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108.81万元,支出决算为82,14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

(一)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06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1%。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区直文化系统幼儿园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二)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22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23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广西艺术学校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三)行政运行(文化和旅游)(项)年初预算为2,788.06万元,支出决算为3,10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9%。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的增人增资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厅本级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和旅游)(项)年初预算为834.91万元,支出决算为83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4%。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厅本级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等项目预算经费的支出。

(五)机关服务(文化和旅游)(项)年初预算为382.60万元,支出决算为42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7%。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广西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厅医务所2个单位的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六)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6,102.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4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7%。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广西图书馆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七)艺术表演场所(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按规定基本建设资金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初预算无法预计。主要用于广西民族剧院建设项目支出。

(八)艺术表演团体(项)年初预算为7,681.62万元,支出决算为7,09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广西戏剧院的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九)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2,4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是厅本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广西戏剧院用于惠民公益性演出和驻场演出、举办全区性艺术赛事、参加全国艺术赛事等文化活动项目支出。

(十)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2,961.4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8%。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广西群众艺术馆的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十一)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年初预算为930万元,支出决算为93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经费。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项目支出。

(十二)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257.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广西非遗保护中心的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以及厅本级和戏剧院的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支出。

(十三)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70.51万元,支出决算为4,68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84%。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以及厅本级文化市场执法项目和消费提质拓展攻坚行动(文旅消费)项目的支出。

(十四)旅游宣传(项)年初预算为4,760万元,支出决算为7,65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2%。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经费。主要用于广西旅游宣传。

(十五)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7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7,43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3%。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经费。主要用于广西艺术创作中心、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3个单位的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以及厅本级的项目支出。

(十六)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872.9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5%。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经费。主要用于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所的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十七)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10,66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3%。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广西博物馆、广西自然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3个单位的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十八)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57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厅本级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检查、文物资料汇编等工作经费支出。

(十九)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7.79万元,支出决算为23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1%。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厅本级、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80.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经费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6.51万元,支出决算为84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经费调整。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十二)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原因:按相关规定,死亡抚恤金由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不需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支出。

(二十三)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8.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8%。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厅本级、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按规定缴纳医疗支出。

(二十四)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45.72万元,支出决算为73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15个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医疗支出。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84.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财政追加及上年结转经费在本年形成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96.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16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857.36万元的107.3%。差异原因:追加2023年人员经费、追加2022年度机关奖励性补贴清算补发部分经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9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15.55万元的90.27%。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经费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59.09万元的140.12%。差异原因:年中执行过程中经费调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为年中执行过程中追加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广西“核心期刊”影响力提升工程项目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1%,比上年146.14万元增加5.8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任务和公务接待任务较2022年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8.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9%,比上年1.57万元增加27.06万元,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人次较2022年有所增加。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8个,累计2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签证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76.6万元减少4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厅本级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安排购置公务用车数量较上年减少,费用减少。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厅本级干部公务出行。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比上年61.97万元增加17.7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总体数量增加1辆;二是相比疫情防控较为严格的2022年,2023年公务活动增加,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度我厅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平均每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21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7%,比上年6万元增加1.63万元,原因是疫情过后开展业务活动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较2022年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共59批次、54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接待重庆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赴广西开展文旅融合发展、旅游目的地的建设等调研1次8人;接待领导专家赴邕辅导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1次5人;协助自治区外事办接待马来西亚彭亨州州议会副议长、美律区州议员李政贤及主要随行人员1次20人;接待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评估组赴我区实地评估1次7人;接待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组赴我区实地抽查1次9人;接待越南广宁省代表团参加2023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活动1次31人;接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来我厅开展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调研工作1次10人;接待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赴南宁调研澜湄旅游合作情况1次6人;接待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赴广西调研文化旅游职业教育1次10人;接待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开展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工作实地调研1次7人;接待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赴广西开展旅游景区管理及在线旅游市场发展情况调研1次9人;接待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对国家艺术基金2020、2022、2023年度资助项目集中巡查监督、调研1次13人;接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文旅工作调研1次10人;接待吉林省委统战部考核组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人员考核1次6人;接待中国国家博物馆、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赴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调研1次6人;接待马来西亚马六甲州代表团1次27人;接待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开展定点帮扶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1次9人;接待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厅里参加厅党组(扩大)会暨2024年工作务虚会1次22人。

广西图书馆接待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组专家1次9人;接待文化和旅游部图书馆评估定级专家1次7人;接待国家图书馆到馆指导展览工作1次7人;接待贵州省图书馆一行到馆参观交流活动1次6人;接待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到馆协商讲座事宜1次6人。

广西群众艺术馆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广西艺术创作中心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接待东西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活动工作1次,7人。

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医务所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广西博物馆接待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借展人员1次4人;接待咸阳博物院撤展人员1次8人;接待陕西历史博物馆撤展人员1次10人;接待湖南省博物馆学习交流人员1次9人;接待玉林市博物馆学习交流人员1次10人;接待梧州市博物馆学习交流人员1次14人;接待桂林市博物馆调研人员1次7人;接待迪庆博物馆、云南省博物馆、保山市博物馆调研人员1次16人;接待桂林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调研人员1次8人;接待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调研人员1次9人;接待东莞市博物馆学习交流人员1次9人。

广西自然博物馆接待浙江自然博物院撤展活动一行1次6人。

广西艺术学校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广西民族博物馆接待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来馆交流1次6人;接待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到馆交流学习1次6人;接待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物馆来馆交流1次6人;接待中国文字博物馆来馆交流1次12人;接待中央民族大学来馆调研1次12人;接待咸阳博物院来馆交流筹备镜花风月展前期工作1次7人;接待海南省博物院来馆交流1次6人;接待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来馆商议展览合作事宜1次7人;接待伊犁州博物馆来我馆撤展工作1次5人;接待延边博物馆来我馆布展工作1次10人;接待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物馆来馆交流1次5人;接待礼衣雅蕴朝鲜族传统服饰展撤展1次9人;接待龙胜龙脊壮族生态博物馆来馆交流1次6人。

广西戏剧院接待乌鲁木齐市文化局1次4人;接待京剧《将军道》专家1次8人;接待中国戏曲学院专家1次15人;接待太原市晋剧艺术中心1次13人;接待国家艺术基金专家1次11人;接待壮剧《第一村委会》专家1次3人。

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所接待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1次6人;接待政协象州县委员会办公室1次5人。

广西非遗保护中心接待全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学习交流人员1次4人。

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接待文旅部调研组1次9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604.95减少41.82万元,降低6.91%,比上年决算数535.2万元增加27.93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公务活动增加,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9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7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6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68.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6.8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2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3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60,705.17万元,执行数86,643.6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233个,项目支出总额73,687.9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8个,本级项目支出48,421.9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55个,对下转移支付25,265.94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个,涉及资金169.68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1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8,727.9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3.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3.48%;15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4,790.3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4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6.52%;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4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委托业务费占部门预算本级支出比重超3%;二是直属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程度不高,绩效目标申报缺乏科学性,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科学,佐证材料收集整理不够及时和充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控委托业务费列支范围。严格按照规定将委托业务费使用范围控制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之内,严禁将不属于委托业务费列支的事项笼统纳入“委托业务费”预算编制科目。落实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凡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应当直接履职的事项,以及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事项,不委托外单位实施,不通过委托业务等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或财政支出。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有委托服务原则,严把立项审核,编实编细项目预算;加强项目和预算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或附件上传不全面的委托业务事项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加强项目预算分解和执行,对未纳入预算的委托业务费列支事项一律不得采购和报销。二是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规范带动作用,提高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零基预算和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学习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拟通过邀请财政预算绩效专家开展辅导和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推动我厅绩效评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厅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指导直属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支出时,开展项目前期调研,确定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项目,并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及方式,保证预算支出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根据单位实际设置预算目标,合理编制短期目标、中长期发展目标,结合各阶段目标,保证编制目标切合单位发展规划要求,促进单位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强化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执行期间,如发现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造成部分执行进度慢、与绩效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应及时督促单位按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整,不断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①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宣传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宣传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68.56万元,执行数为4,566.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国内重要的文化旅游展会活动6场;二是在贵阳地铁重要站点覆盖式宣传,搭建地铁场景,打造广西文旅IP,提升广西旅游品牌形象;三是在网络媒体和OTA营销平台对广西旅游进行整体宣传和事件营销达5次;四是举行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暨“畅游广西”全季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启动仪式、2023年“秋游广西”黄金季暨“潮玩北海”宣传推介活动;五是在高铁、地铁媒体投放“秀甲天下 壮美广西”形象广告;六是制作主题宣传视频及主题线路视频,含拍摄“潮玩三月三 相约游广西”主题宣传片以及系列主题线路短片和创意海报、开展探秘48小时微旅行宣传推广,结合达人内容制作并发布视频、拍摄制作《趣广西打工!怦然心动的offer》微综艺“三月三”特辑等。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目标设置重复的内容。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②2023年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工作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75分,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98万元,执行数为3,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补助隆安县、马山县完成85间客房新建及改建任务;二是完成2个商文旅融合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整体设计及提升建设;三是完成11个4A级景区等高等级旅游品牌创建;四是完成2条旅游道路新改建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未能及时、全部下达,影响项目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市财政及时、全部下拨经费,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③广西图书馆购书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执行数为1,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购纸质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报刊等共计138225册(件):订购入藏中文图书(成人)、外文图书、音像制品共计46129种,92578册。纸质报刊采购订购中外文报刊3996种(4295份)。少儿图书入藏16059种40884册;52种报纸、416种期刊。完成20个数据库采购。2023年文献外借册次120万,数据库年文献总访问量3123万人次,文献下载量约为886万篇次,2023年期刊外借册次31286,读者满意度超过90%。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厅组织对2023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广西文化旅游品牌宣传项目”等70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51,950.76万元。评价情况如下:

(1)项目决策。个别项目立项审批不严,导致专项资金无法形成支出,或改变项目支出:1.平南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40万元)2022年该县已统筹其他资金对辖区内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一次提升,导致专项资金无法使用。2.河池市大化县乡村振兴(补助市县)经费200万元,原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的项目是大化瑶族自治县丹桂村覃道平烈士故居、大化瑶族自治县丹桂村首桂-东地屯屯级路沿线桂花树林,专项资金实际支付用于丹桂村精品示范村项目。

(2)项目管理制度。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桂文旅发[2024]6号),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

(3)制度执行有效性。个别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或程序不规范:1.贵港市桂平市大藤峡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和公告服务设施提升项目预算金额335万元,桂平市人民政府直接批准桂平市西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大藤峡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实施业主,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广西民族剧院文化旅游发展重大活动项目政府采购存在先建后招现象,涉及预算资金1,060万元,招标采购最高限价超预算169.50万元。

(4)项目质量控制。为加强文旅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我厅组织开展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检查监控等相关工作。但尚未建立项目质量管控制度,以明确项目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日常监督、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管理规定,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建设进度滞后等现象。

(5)项目档案管理。我厅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档案管理较为规范,暂未发现资料严重缺失的情况。

(6)资金管理制度。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文旅发[2024]5号),作为原管理制度《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桂财行〔2016〕103号)的延续。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投入有保障。

(7)资金到位率。截至2023年12月底,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000万元已按要求全部拨付至资金预算单位,其中补助市县项目预算资金35,330万元,自治区本级项目预算资金24,670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8)资金支出进度。截至检查日,抽检项目实际下达专项资金51,950.76万元,专项资金实际支出34,732.56万元,预算支出进度为66.76%。

(9)资金支出规范性。一是建立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按项目法,分配比较规范,专项已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资金分配方案;二是个别项目资金被项目实施单位挪用;三是个别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

(10)预算绩效自评管理。自治区文旅厅设置了2023年度旅游发展专项年度绩效目标,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自评材料和项目评价相关材料的,项目自评管理整体较为规范。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4〕10号)文件要求,我们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我厅2023年预算绩效项目共计233个,自评一等级216个、自评二等级15个、自评三等级0个、自评四等级1个、涉密项目1个(已线下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已于6月15日提交自治区财政厅审核,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对提交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尚未形成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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