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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名称 | 凤山县文化馆 |
简介 | 凤山县文化馆始建于1953年9月,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副科级建制文化事业单位,馆内正式编制27人。2019年机构改革后,增挂凤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运行管理模式,全称为凤山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是凤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凤山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建筑面积3039.32平方米,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内设办公保障组、群文辅导组、非遗工作组、文艺活动组、综合辅导室、书画展览厅、非遗展厅、舞蹈排练厅、多功能培训室等功能室。分别开设音乐、舞蹈、美术、书画、摄影、戏曲、小品、山歌、主持等创作、辅导项目。主要职能为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演出和对外文化交流;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公共场所并免费对外开放;深入基层开展声乐、舞蹈、书画、摄影等文化辅导;扶持乡村业余文艺队开展活动;挖掘、收集、整理研究、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举办各种文艺作品展览等。2021年11月,凤山县文化馆在全国第五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获得国家级二级馆等级评定。 |
负责人姓名 | 刘彩兰 |
联系电话 | 0778-6821989 |
详细地址 | 凤山县凤城镇凤阳路27号 |
乘车线路 | 暂无公交车线路 |
是否免费开放 | 是 |
开放时间 | 周一至周日9:00至18:00 19:30-21:30 |
坐标定位107.055391,24.54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