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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文旅函〔2021〕890号)文件第一点: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先不谈幼儿园是否取得相关合法办园手续,但是幼儿园的存在是事实,也许他们正在筹备和办理相关手续过程当中。 二是幼儿园与娱乐场所距离的测量方法也在文明确:距离不少于200米,应是指幼儿园围墙边沿任意一点与娱乐场所的实际距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三是单独设立娱乐场所,与幼儿园距离的事宜。与中小学、幼儿园距离200米,是指交通行走距离。感谢您的关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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