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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西洋溪水利枢纽工程(广西部分)、梅林航电枢纽工程 (广西部分)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工程 勘察报告及设计方案的批复(桂文旅许字〔2022〕100号)

2022-10-11 18:17     来源: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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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于2022年9月26日以文件的方式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评审《广西洋溪水利枢纽工程、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报告》《广西洋溪水利枢纽工程、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广西洋溪水利枢纽工程、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报告》《广西洋溪水利枢纽工程、梅林航电枢纽工程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勘察报告及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各处文物点搬迁需做好记录工作,并存档。

(二)异地搬迁保护的民居群宜纳入当地保护范围。

(三)拆除继续使用的木结构件要分多次进行防虫防蛀保护。

(四)原址保护的码头,建议在岸上立碑,标明码头位置,介绍码头的概况。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中请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工地安全。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旅游厅

2022年9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22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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