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电话:0771—5529019 办公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金湖南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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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厅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包括: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建议提案结果、规划计划、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数据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便民查询服务、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反馈信箱、审批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方面。
详见本厅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wlt.gxzf.gov.cn)查阅政务公开栏目下的信息公开目录栏目。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厅主要采取官方网站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lt.gxzf.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或变更后,本厅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10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众也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知晓的事项,请在本厅《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申请地址:http://wlt.gxzf.gov.cn/zwgk/zfxxgk/ysqgk/。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厅监督部门投诉。本厅监督电话:0771-5529019、传真:0771-5529013,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邮政编码:530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