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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02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修订印发《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文旅发〔2021〕4号) | |
发文字号:桂文旅发〔2021〕4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3日 |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文旅厅直属文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2017年原自治区文化厅印发的《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西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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