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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03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30 13:02     来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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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广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整体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先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2022年初,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措施。

(二)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全区现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拓展项目1个(壮族霜降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0项。截至2021年底,已公布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14项、市级非遗项目1571项、县级非遗项目5838项,建立了国家、区、市、县4级名录保护体系。在全区建设了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户),建设保护工作平台386个。

(三)梯次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广西一直将建设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作为文化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推进,先后设立了壮族文化(百色)、苗族文化(融水)、南岭瑶族文化(贺州)等9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铜鼓文化(河池)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此外,还开展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1+10”工程,建成了广西民族博物馆和南丹里湖白裤瑶、三江侗族、靖西旧州壮族、贺州客家等10个民族生态博物馆。

(四)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自治区本级及多数设区市陆续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2003年起,自治区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非遗保护专项经费由2010年的30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1000万元,累计投入1亿多元。2022年,自治区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资金7651万元支持全区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其中通过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安排广西民族剧院4845万元,统筹资金2806万元支持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传承人记录工程以及传承人培训等项目。

二、广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加大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力度。继续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推动建成国家级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在已建成的壮族、瑶族、侗族、苗族等自治区级生态保护区的基础上,加强建设反映广西民族文化特点和文化形态的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如海洋文化生态保护区、稻作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桂派戏曲曲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实施广西“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通过打造新线路形成新优势、打造新型旅游发展业态、培育壮大旅游市场新主体、打造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旅游载体等方式,促进广西民族团结进步。

(二)争取资金重点扶持。自治区财政部门以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资金对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发展专项和乡村振兴等资金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开发和人才培养予以重点支持。

(三)加强非遗保护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好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挖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在有效保护前提下,进一步提升民族文化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创新创意,丰富“壮族三月三”“印象刘三姐”等民族文化品牌内涵,通过活动不断扩大影响;发挥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作用,打造有民族特色的文创品牌,宣传好“广西故事”,奏响壮美广西的民族文化之声。

(四)加强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和培训。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评估和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加强传承梯队建设,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不断壮大传承队伍。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相关资金,开展传承人技能艺能提升培训。夯实基层人才队伍,重点加强行政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服务人才、演艺人才、文物专家等。

(五)强化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从事民族文化工作的骨干培训,大力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对传统手工技艺者和非遗传承人的扶持,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培养一批擅长民族文化学术研究和经营管理的高素质人才。

再次感谢您对广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30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铨  0771—5539959

抄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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